“招待费”躲猫猫莫要掩耳盗铃
业务招待费由上一年度动辄数亿元突然归零。这些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显著变化对股东和公众应是好事,但是,个别公司的“管理费用”却同时大幅增长,一减一加之间,足堪玩味。
在正常的商务和公务往来中,上市公司产生“业务招待费”并不奇怪,只要支出合法合规、适度有据,股东和公众也能理解,怕就怕一些上市公司打着“其他费用”的名号,行大吃大喝、公款高端消费之实,形成“歌舞酒水里的猫腻”和“舌尖上的腐败”。而自从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社会上形成了监管公款吃请的强大舆论压力。
“业务招待费”的信息披露事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和公众知情权,因此,变换名目、让相关信息“人间蒸发”不是上市公司对待外界监督压力的正确态度,把正常开支晒在阳光下才是正路。一些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突然归零所引发的争议与猜测,但愿只是外界“疑心生暗鬼”的无谓担忧,而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掩耳盗铃式遮掩。
根据目前执行的相关规定,招待费公开的范围只在企业之内。“正是利用这一空白,国企和央企敢于在招待费问题上躲猫猫。”律师周小清表示。包括周小清等在内的一些专家建议,国资委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央企的招待费做专项审计,甚至让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定期向大众披露审计结果,让百姓看到一个清晰的招待费管理流程和结果;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在财务报表科目发生变动时,应向投资者说明,对有明显变化但不做说明的需追究责任。
【启示与思考】
最近一年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的严厉管控之下,政府机关的公款吃喝受到全面阻击。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出现大幅度下降是可以期待的。但是,一些企业不公布业务招待费,并不等于这笔费用已经清零,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如此隐藏公众关注的项目,事实上是对社会监督的变相抵制。
“业务招待费”在会计报表中,确实不是一个界定十分明晰的科目。但是,对于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来说,将这个科目归并到“其他”一项,利用会计手段偷梁换柱,更引人怀疑是以此来掩盖背后“猫腻”。一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招待费用难免,只要钱花得透明合理,公众自然会理解。这样遮遮掩掩,显然是掩耳盗铃。
我国很多央企、国企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但由于其中一部分转制并不彻底,未能切实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导致公司仍然停留在原有的国企体制之中。天价招待费很少在民营类上市公司中发生,却集中出现于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这从一个方面证明了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亟须以严密的监管来倒逼其建立起符合市场要求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正在对国企国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于以往的股份制改革,这是实现多种资本互相融合、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深层次改革。而在这种改革中,不可缺少的是要建立起对国企国资的监督机制,如果像以往的股份制改革那样,只是追求形式上的达标而忽视了实质上的改革,那么,不仅国企国资原有的体制性痼疾难以根治,混合所有制改革也难以达到它的应有效果。
去年舆论在关注央企天价招待费时,就提出相应细化规定缺席的问题,现在招待费的隐身,更揭示制度建设的急迫性。期待国资委、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早日拿出应对方案,避免更多“业务招待费”藏在“其他”中逃避了监督。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