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顶多免职”的侥幸心理要不得!(4)

【案例】“顶多免职”的侥幸心理要不得!(4)

【启示与思考】

看来这位副局长在被检察机关调查之前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而且已经给自己的“未来”进行了谋划:万一被调查,这17万的数额顶多就是个免职,然后退休安享晚年。这位副局长还真是“很傻很天真”。

这位副局长知道自己犯罪了,不是主动向相关部门上交赃款、承认错误,而是以为能“蒙蔽过关”甚至认为17万数额“不大”而不足以判刑。看来这位副局长平时还真是没加强学习,对党纪国法知之甚少,甚至是毫无政治敏感性。

“贪污17万被判10年以上”其效能不仅在于惩戒既成犯罪事实,更在于警示公职人员,摧毁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从而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腐败是社会毒瘤,其实质是以权谋私,它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只有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保护人民权益。同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才不会让“中国梦”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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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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