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观:亚太安全共同体建设的行动指南

新安全观:亚太安全共同体建设的行动指南

2013年10月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出席第八届东亚峰会时发表讲话,呼吁东亚各国增进安全互信,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李克强指出,在亚太地区建立一个符合地区实际、满足各方需要的区域安全架构势在必行。中方主张推广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新安全观,推动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坦诚对话与合作,让东亚永享稳定安宁。这是中国政府领导人首次在亚太地区倡议建立以新安全观为基础的多边安全架构,不仅表明中国在地区安全问题上设置议题的能力得到了极大加强,也体现出中国力图更加积极承担地区安全责任的强烈愿望,对于维护地区和平、促进国际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安全观:新时期中国国际战略思想的重要理念

冷战后,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冷战结束,国际形势总体趋向缓和,但由于民族、领土、宗教、资源等因素而引发的国际冲突或局部战争并未消失,由历史纠葛和现实矛盾引发的地区热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将世界各国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国家间彼此交织的利益关系使得各国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不得不兼顾他国利益。而以环境恶化、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跨国犯罪、难民危机等为代表的全球性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凸显也给国家安全造成了新的挑战。因此,国际社会迫切需要一种打破传统“零和”模式的新型安全观来指导世界各国的安全合作。就中国自身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持续提升,中国不仅同样面临着冷战后国际安全环境变化的冲击和挑战,而且中国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一些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不安。为此,中国也需要寻求一种能够使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就安全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合作的新型安全观,以消除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和未来走向的担忧,创造有利于中国和平发展的国际和周边环境。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领导人在深刻分析时代特征和亚太地区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提出了一种重在通过对话增进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安全的新型安全观。1996年7月23日,中国政府代表钱其琛在中国首次参加的第三届东盟地区论坛(ARF)上发表讲话指出,“亚太地区已步入一个持久的和平发展时期”,“我们主张,通过对话与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彼此信任;通过扩大和深化经济交往与合作,共同参与和密切合作,促进地区安全,巩固政治安全。”钱其琛提议,论坛应开展军转民方面的对话,并适时开始探讨综合安全方面的合作问题。由于钱其琛在讲话中明确涉及了“信任”、“合作”、“地区安全”、“综合安全”等内容,因此这篇讲话被认为是中国新安全观形成的开端。

1997年3月,中国政府同菲律宾政府在北京共同主办东盟地区论坛信任措施会议。与会各方就地区安全环境、安全观念和国防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政府提出,维护地区安全应尊重各国主权、和平解决争端和采取综合安全的观念,要通过磋商、对话与合作等和平手段促进地区安全。在这次论坛上,中国政府首次正式提出了“新安全观”的概念。2002年7月31日,参加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方在新形势下的安全观念和政策主张。文件指出,“新安全观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实质是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新安全观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符合人类社会进步的要求。”

此后,中国领导人又在一系列多边国际场合向国际社会介绍和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2009年9月23日,胡锦涛主席在第六十四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题为《同舟共济,共创未来》的讲话,指出,在人类历史上,各国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安全不是孤立的、零和的、绝对的,没有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就没有一国安全稳定。“我们应该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既维护本国安全,又尊重别国安全关切,促进人类共同安全。”应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和国际争端,反对任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不断深化国际安全合作。这次讲话的发表,标志着新安全观已经成为中国解决国际安全问题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理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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