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成都于去年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采权出让等项目纳入市交易服务中心集中交易,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2014年,成都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按照“管住、管好政府投资,放开、放活民间投资”的改革思路,把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原则,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精简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规范拓展政府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市场直接融资。
农村产权
让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权利”
城乡二元结构最核心的症结就在于城乡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城市的生产要素到不了农村,农村的生产要素也到不了城市。
而要素流动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为前提的。为此,成都把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定了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思路。
正是秉承着这样的理念,成都在全国实现了多个“率先”:
率先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涵盖所有农村产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率先建立农村产权管理体系、保护体系、纠纷调处体系,组建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体系;率先探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实现途径。
确权,对于成都广大农民而言,意义重大,确权颁证的成果得到广泛应用。按照“四态合一”理念,探索新农村建设“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路子,已建成郫县安德镇安龙村、三道堰镇青杠树村、花园镇筒春村和大邑县苏家镇香林村等一大批“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新农村综合体;探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农场”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目前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336.9万亩,土地规模经营率达52.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8个百分点。
2014年,成都将继续争当全国全省统筹城乡改革的排头兵和领头雁:率先在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突破,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率先在农民实现更多财产权利方面突破,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机制创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流转;率先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方面突破,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率先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突破,完善市域城镇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完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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