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是省国资委成立十周年的日子,省属国有企业用一组漂亮的成绩单,迎来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纪念日:当年由冶金、石化、煤炭等行业管理部门转制而成的省属企业集团,从2004年初到2013年末,资产总额从1180亿元增长到7740亿元,年均增长20.7%;主营业务收入从534亿元增长到1644亿元,年均增长13.3%;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81亿元,上缴税金610亿元。
十年前,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我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一路走来,历届省委、省政府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省委书记尤权要求“坚持国资国企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省长苏树林提出要为国企改革发展“排忧解难,鼓劲加油”。新的体制机制,成就了充满活力的新国企。
思者常新,开创国资工作新局面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才能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省国资委主任周联清说。
十年来,国资委建立完善了一套涵盖规范企业改革改制、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财务监督的制度体系。省属企业聚焦主业,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激发了企业的活力。
十年来,国资监管机制不断创新,一些国资管理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率先建立了“财务监督—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企业领导综合评价”的完整链条,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
率先推行“依法依规、分级管理、分类控制”的薪酬管理方式,使薪酬管理更贴近市场;
率先出台了加强省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违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率先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出资人述职述廉工作;
率先创立多元所有制企业“133党建机制”,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管理中。
省投资集团董事长翁若同深有感触地说:“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了企业经营的主体地位,激发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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