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

三、切实抓好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组织纪律是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增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保证。习近平同志指出,“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列宁曾经说过,党是“组织的总和”,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增加十倍”。我们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体现,就在于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而这些又必须以严明的组织纪律作保证。否则,党就有可能变成一盘散沙,领导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从总体上看,全党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是好的。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发生了改变,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党内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比较突出,有的还相当严重。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使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严起来,切实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抓好组织纪律,增强党性是前提。党性决定组织纪律性,党性强组织纪律性就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强化党的意识,切实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抓好组织纪律,落实制度是保证。长期以来,我们党形成了许多好的组织制度,但现在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损害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有效整治软弱涣散问题。要在全党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必须报告的事项和程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

抓好组织纪律,强化管理是关键。党组织功能的实现、作用的发挥要靠有效管理。党的各级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开展批评,努力在全党形成敢于批评、善于批评的氛围,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防止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对党组织要忠诚老实,说实话、道实情。党内应该平等相待,决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党的纪律要求是多方面的,除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之外,还要强调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连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钱也敢贪污挪用,造成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也绝不是小事。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从不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始,一步一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所以,强化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约束同样重要和必要。

四、不断完善党的纪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自觉

党的纪律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我们党始终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不断完善各项纪律规范,关键在于制定的纪律能够得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习近平同志强调,“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紧完善,筑起最严密的篱笆墙”;“要增强纪律观念,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

党的纪律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制度体系,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要处理好连续性与创新性的关系,对历史上形成的好的纪律规范要继续执行和完善,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要抓紧修订或废止,对急需出台的要抓紧研究制定。要处理好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关系,完善纪律要从实践需要着眼,从工作要求入手,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实践探索中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努力形成严格、完善的纪律规范。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逐步形成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身为党员、干部,就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广大党员、干部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和理想信念走到一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的行动是自觉的行动,党的纪律也是自觉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应当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使接受纪律约束成为一种习惯,并把习惯升华成一种文明素养。要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补好精神上的“钙”,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友,积小德养大德,不断增强辨别是非和抵御诱惑的能力。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领会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以优良作风促进纪律自觉。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纪律知识讲解、案例剖析等形式,促使党员、干部学习纪律、知晓纪律、敬畏纪律,坚持一切从党性原则出发,始终在纪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经受考验,克己自律,作严守党的纪律的楷模。

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律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取决于执行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提高纪律执行力的重要性。他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必须无条件遵守。习近平同志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纪律从来都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允许搞变通、做选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即使个人意见正确、工作能力强、地位比较高、资格比较老,都不能作为不服从纪律的借口,必须按照党的纪律行事。不自觉遵守的,必须强制执行。

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但时间久了,在执行和维护上松懈了,一些“高压线”变成了“低压线”,有的甚至根本就不带电。只有敢于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亮剑,使党的各项纪律都严起来,才能形成震慑,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和戒惧,不敢越雷池半步。党的各级组织要按照中央要求,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铁面执纪,坚守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不讲情面、不怕得罪人,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者: 李玉赋)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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