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新时期计生工作创新

湖北:推进新时期计生工作创新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完善调整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推进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完善调整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推进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

基本国策的时代内涵与新任务

赋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使命。从全局和长远看,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不会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改变;从人口内部看,老龄化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等问题凸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结束,放开单独两孩不等于放开生育政策。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新政策尽早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同时要充分认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必须常抓不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出保障公共服务的新任务。生育政策调整,给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课题。以湖北为例,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后尽管全省人口数量增加不多,但武汉市因受到生育政策调整和都市圈城镇化的双重拉动,预计2021年小学招生人数将比2013年增加36.6%,在校小学生总量将比2013年增加65%。对此,湖北应注重形势研判,及时把握人口变动趋势,着力做好政策实施前后相关服务措施的有效衔接,未雨绸缪地做好产床建设和重点城市小学校舍等建设。

提出加强和改进服务的新要求。当下,要针对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做好计生新政的宣传解读。对符合条件申请的夫妇,要简约办证程序、推行网上办证、开展一站式服务、做好再生育审批。绝不能因为宣传不到位而影响政策落实,绝不能因为服务不到位而影响工作实效,绝不能因为优惠政策衔接不到位而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真正让计生新政惠及百姓。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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