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企与老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关键
简单地用产生的时代背景来划分国企“新”与“老”显然有失公允。在多轮国企改革之后,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在自身内部基本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要求的体制机制的国有企业均可称为“新国企”。
“国企改革已迈入深水区,但很多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上一轮改革的目标都没有完成,历史负担十分沉重。”一位多年研究国企改革的专家表示。
总体来看,老国企主要分布在钢铁、有色、煤炭、建材、建筑施工等传统的基础产业,属于完全竞争领域,市场竞争态势明显。煤炭、化工、建材又与经济大势密切相关,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一些基础性的需求相应减少,产能过剩问题突出。
此外,老国企还面临企业职工安置、管理模式调整、产业升级换代等多重包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王昌表示,在这一传统钢企集中的省份,五年内,要压缩钢铁产能6000万吨,仅此一项,就直接影响20万人、间接影响40万人就业。
值得注意的是,除去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老国企,近年来一些以计划经济思维“大干快上”的风电、多晶硅等所谓“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或多或少都有“老国企”的影子。如风力发电行业,现在全国风力发电设备闲置达40%。2010年风力设备行业毛利率30%,2011年降到10%,2012年已经是全线亏损。
专家表示,一些国企之所以连年亏损还坚持生产,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易致盲目决策。
央地企业与地方政府关系之变
近年来,盈利水平低、利润负增长,已成为地方国企普遍存在的难题。
2013年1至5月,地方国企累计实现利润2221.4亿元,背后却对应着近39万亿元资产。也就是说,每万元资产盈利仅为57元,远不及1万元3个月定期存款的利息(71.25元)。
相对于央企,地方国企承担了地方发展重任,其表现和地方政府的政策高度相关,在受到地方政府关照的同时,他们也面临着过度投资导致产能过剩、行政干预企业等问题。
“地方国企,很大毛病是政企不分。”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地方国企不应受制于地方财政增长需求,应有“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主动有效的措施,停止高消耗和不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
近年来,地方政府与央企关系在发生变化。
“地方政府对待能源央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热情招商、清醒看待、索要条件。”华彩咨询总裁白万纲表示。
央企综合实力突出,研发能力强,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品牌等优势明显,产业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根植性强,有利于改善地区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长期以来是各地要重点招引的“金凤凰”。
同时,超过110家中央企业中,总部在北京的超过80%,而生产单位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国务委员王勇曾说:“央企本身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一吨资源,只有依靠与地方的合作才能生根发芽。”
央企投资模式不同,地方政府得到的具体收益也不尽相同:如果是本地注册的子公司,地方政府按照相应的比例享受税收利益;如果是分公司,央企在总部所在地纳税,地方政府享受不到税收利益。
此外,随着央企的发展,央企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也在出现,并不断激化。
专家分析指出,由于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当央企的垄断开始损及地方政府的利益时,裂痕就会产生,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会激化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建议:“完善税收体制,调整中央和地方税费分配比例,规范区域横向税收分配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步伐,缓解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资金压力。”
无论是央地矛盾还是地方国企的发展困境,要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得到解决,最重要的是,“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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