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内政”原则与冷战后中国在安理会的投票实践(3)

“不干涉内政”原则与冷战后中国在安理会的投票实践(3)

三、中国的投票实践与“不干涉内政”原则

在冷战结束至2012年期间,中国在安理会强制行动决议表决过程中的投票行为,一定程度上从实践层面反映了中国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灵活立场

根据联合国官方网站资料,1990年至2012年安理会累计就283项涉及干预对象国内政的强制行动的决议进行了表决,在冷战结束后初期(1990-2000年),中国通过赞成票为主、弃权票为辅的方式表现出了在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上的一定灵活性;2001年之后,中国赞成票大幅增加。

中国在安理会的投票行为,包括赞成票的比例、与美俄两大国的一致性以及反对票的出现与否等方面在2000年前后有比较大的差异。1990-2000年,安理会审议的干预一国内政的强制性决议草案表决中,中国投出的赞成票占全部投票的81.1%;弃权票占18.9%;没有否决票[24]。此外,中国与美国和俄罗斯的不一致投票的比例也较高、且较接近:和俄罗斯的不一致率是18.9%,和美国的不一致率为20.8%;从绝对数量上来说,中俄与中美在一致投票上差距仅为一次投票。

2001年之后,国内问题成为安理会考虑采取强制行动的主要关注,这一阶段安理会审议的干预一国内政强制性决议草案是前一阶段的4倍多。中国在这一阶段投赞成票比例进一步提升,占此类投票的比例从81.1%上升到95.2%,绝对数量比前一阶段安理会审议的此类决议草案的总数还要多。中国在此期间投弃权票的比例从18.9%下降到3.5%。弃权票绝对数和比例的显著下降显示,中国在此类投票中影响力的上升,可以对决议内容进行影响,消除中国不能支持的那些内容。另一方面,弃权票的减少也是源于中国认识到在此类问题上承担国际责任的必要性,对国际社会介入一国内政的问题采取了更为灵活的立场。

值得注意的是,1990-2000年,中国并没有对强制性决议草案行使过否决权。这和当时中国的“韬光养晦”战略方针有直接关联。但在2001-2012年间,中国就安理会对一国内部问题采取强制行动的决议投了3次反对票。中国行使否决权的实践表明,随着国力的提升,中国在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的问题上,如果不能影响决议的内容,中国敢于坚决表明自己的立场,采取负责任的态度,维护“不干涉内政”原则。这一阶段,中国的投票行为与美国和俄罗斯的一致性同步得到提升,但中国与俄罗斯保持了更高的一致性,在实践中体现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价值。在表决中,中国和美、俄基本保持了一致,不一致率都降到5%以下;在美、俄之间,中国与俄罗斯的一致性更高,其中,中国的3次否决票都是和俄罗斯一起投出的。

整体而言,2001年以后,中国在安理会更加积极有为,以更多的赞成票和更多的否决票来积极影响安理会的有关决定。2001年这一时间点与另外三个事件的发生存在着对应关系。

第一,2000年前后,安理会本身对涉及干预主权国家内政的强制行动的认知和实践发生了比较重大的调整和变化。2000年后,提交安理会正式会议审议的此类决议草案数量呈现显著增长:1990年到2000年只有53项,2001-2012年有230项,增长了333.96%。2000年3月,安南召集“联合国和平行动高级别小组”,对联合国和平与安全活动进行审查。同年8月,《卜拉希米报告》出台,对联合国的“维持和平”、“建立和平”、“建设和平”(Peace Building)等概念进行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界定,是后来“保护的责任”概念的重要基础。

第二,2000年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以及中国对国家主权等核心观念的认知,发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中国国内围绕如何认识和理解国家主权(主要是经济主权),展开了热烈的辩论,对国家主权的认识也在这一过程中变得更加丰富、自信。这一观念上的变化,为中国全面认识同样处于调整过程中的联合国“不干涉内政”规范,提供了观念层面的强大助力。

第三,2001年,中国与美、俄这两个安理会大国的关系也有了重要发展:中国与俄罗斯一起创建了上海合作组织,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得到升级;美国遭遇“9•11”恐怖袭击,战略重心转向反恐,与中国的关系趋向稳定。自此,在安理会投票中,中国与美、俄两大国的协调一致越来越明显。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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