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家庭困难”就可以吃空饷?

【案例】“家庭困难”就可以吃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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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陕西一公务员吃空饷十余年领导:他家情况困难

有网友反映,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6月1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是县水务局一个下属单位,有公务人员40余人。5月初,有网友反映,水资源管理办一姓王的职工,长期在外兼职,拿着双份工资。网友称,像王某这样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可该县相关部门迟迟未作处理。

1日,记者联系到该县水资源管理办一位负责人。他介绍,王某已于今年3月5日离开兼职的所在公司。多年来,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据这位负责人分析,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王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可能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

当日,该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经调查,王某身为公务人员、党员,长期在外兼职,从事第二职业,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介绍,因王某是在处理完单位内部的事情,才在外兼职,所以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并未达到扣除王某多年来在单位所领工资的条件。他说,针对群众反映干部职工吃空饷一事,纪委会在全县展开调查。

“家庭困难”何以成官员吃空饷荒唐之由?

官员吃空饷早已不是陌生的词汇,近年来,关于官员吃空饷的事件屡见报端,一些地方官员占着政府编制,拿着政府工资,却并没有做政府的事,多数都在从事“第二职业”。如此一来,保住编制的同时,也为自己赚的盆满钵满,可谓是一举双雕。

然而,官员“吃空饷”如同蛀虫一般,吞噬着国家的财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中央对此也早已明确规定:禁止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等。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身为人民的公仆,都不应该成为“吃空饷”队伍中的一员。

作为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的一名公职人员,王某打着“家庭困难“的旗号,堂而皇之的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拿着双份工资,好不惬意。而王某“吃空饷”早已是证据确凿之事,为何当地的相关监管部门会纵容其“吃”了十余年?难道家庭困难的公职人员都有“吃空饷“的特殊待遇?或许是因为领导的默许,给其提供了安全温暖的环境,让其舒舒服服的过着“吃空饷”的日子。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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