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公积金提取渐成共识 维护缴存人利益引关注

摘要:关于公积金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劫贫济富”“沉睡着贬值”等争议一直不断。最近多地计划改变原有的公积金提取模式,开始进行改革的探索。不过改革中,褒贬的声音并不一致。这一改革本身可能还存在不足,还需更大力度破除公积金制度滞后的深层阻力,才能真正让公积金回归职工“利益共有”的初衷。未来公积金改革之路,需要社会带来更多的思考。

多地公积金提取门槛更低程序更简

武汉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据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每月缴存额最多228元,一年累计下来相当于一个多月的工资。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汉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等11种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1900元”是武汉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缴存比例,倒推出的职工月收入情况。

据统计,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的职工约占全部缴存职工的25%左右。亿房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此政策将使两类人群受益:一类是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另一类是在2010年前买房且没有房贷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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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上海、北京等城市也正在放松公积金提取条件。今年4月,上海表示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北京也表示,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提取公积金,将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对于租房者而言,提取频率也将由一年一次缩短为三个月一次,但是如果从提取限额上来说,则是三个月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总和。

广东、广西、山东、安徽等多个省份在更早以前已修改了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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