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干部作风:“走读”只是名,“走神”才是实(2)

治理干部作风:“走读”只是名,“走神”才是实(2)

“走读”成因多,不宜“一刀切”

“走读”现象是干部交流任职制度的一个“副产品”,但回避制度也是其重要成因。《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正职领导成员。此外,经济发展不平衡、固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及社会流动性、个人主体性的增强,则是“走读”现象更为深层的经济社会原因。

因此,工作地和家庭居住地的分离未必是干部有意为之,也就不能简单地把所有“走读”干部都看成“本地版的裸官”。事实上,这个群体涌现出不少群众公认的好干部。小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沈浩就是其中一员。他家在合肥,告别家人只身来到小岗村,却赢得了小岗人的拥护和爱戴。村民们三次摁下红手印“挽留”沈书记,因为“他用脚步丈量小岗的蓝图,鞋底总是沾满泥土;他同村民一起修路,双手磨满水泡;他为小岗发展殚精竭虑,为群众冷暖万般牵挂……”群众所真正不满的“走读”,是脱离群众、作风“悬浮”的“走读”,所谓“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更有甚者,据报道,某县县长家住省城,最短时一周只有两天在县城,他以“跑项目”“争取资金”等各种借口留在省城,县里工作人员只能提着文件袋送至省城给他审批!

因此,并非所有的“走读”都是“问题”,并非所有的“走读”干部都是“问题干部”。“走读”成其为“问题”,从主观上说,是一些干部的群众观没有树立好,思想认识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从客观上说,主要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好,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松。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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