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部部长李博:我们没有权去施划停车位,也没有权力去设置停车P字牌,站点的施划权还在原来的(城管)执法局和交警队,也就是说,人行道上还在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人行道下在西安市交警支队。我们也建议政府这两个相关部门,在施划停车位的时候能够应划、尽划。
李博告诉记者,以前西安的停车费由交警和城管来征收,中心成立后,接管了交警和城管的停车场,但并没有审批的权力,由于没有了收费的权力,因此交警和城管对于审批新的停车场的积极性并不高,这就造成了很多地方有停车需求也具备停车条件,但无法开发成正规的停车场,给黑收费留下了空间。
李博:我们由于没有执法权,对黑收费我们是没有办法,我们也希望能够成立一个专门针对黑收费的一个机构,能够对黑收费的这些行为进行控制,能够进行相应的处罚,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停放中心没有执法权的问题。
人行道变身私家停车场,鸠占鹊巢谁之过?
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在车位难求的都市里,把车停在哪儿成了很多车主甚至是有关主管部门都挠头的问题。在不少城市,大街小巷被汽车塞得满满当当,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怎么停,有一条红线是不能逾越的,那就是人行道禁止停车。
众所周知,人行道是大家的公共走道,占道停车已经是很不道德的行为。然而,在西安,一些人利用手中的职权,不仅非法占用大量的人行道充当停车场收费敛财,甚至还将人行道当成商品私下交易,赚起黑心钱。一个城市的公共资源就这样沦为他们牟利的工具。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被承包、被买断、被占用成内部车场或是被开发成收费车场都是未经正规审批的非法停车场。
当公共资源异化为城管权力寻租的“道场”时,当下级部门的滥用权力、“鸠占鹊巢”的行为与政府的最初意愿、与规章制度背道而驰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是谁之过?有人说,关键原因还在于“权力”的魅力,一些公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将一些本属于社会和群众的东西“改头换面”变成了自己的,甚至私自“开黑”,让这些本该为百姓提供便利的公共资源成为自己的“摇钱树”。殊不知,公共权力只能用来为群众谋福利,而不能成为个人满足一己私利的手段和途径,如果权力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就将失去公平和正义的依托,变得狰狞和可怕。
所以说,对于这种“人行道变身私家停车场”的事件,必须要严肃调查和处理,并且要一查到底,看看是谁在顶风作案,是谁在知法犯法,又是谁在把群众的利益通过这种手段“鸠占鹊巢”,而又是谁对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真正还事情一个真相,还群众一个交待,不能让这种权力寻租异化升级、遍地开花,让真正将公共资源玩弄于股掌中的违纪者受到严惩。
为非法停车场开绿灯的城管部门究竟踩了哪根红线?
众所周知,“公而忘私、严格执法”的口号几乎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会喊。然而,知易行难,真正能做到不折不扣依法办事的到底又有多少呢?譬如,近日因财迷心窍致使非法停车场肆意盛行的西安城管部门便是这样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反面典型。上面喊破喉咙,下面我行我素,明知违背党纪国法却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收受一定费用后纵容非法停车场“风光”营业,如此劣迹着实让人既无奈又无语。试问,为非法停车场开绿灯的城管部门究竟踩了哪根红线?
古语有云:“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曾一再要求和强调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严守法纪,可部分城管单位却还是为所欲为,横行无忌,其踩上的不是政策法规红线又是什么?自以为天高皇帝远,就可把庄严政令做当耳旁风,如此行径又岂能不让人瞠目、汗颜?倘若只有西安这一地倒还罢了,但谁又能保证其他地方城管部门不会如此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置群众利益于不顾?
明知国家禁止,却还顶风给非法停车场开绿灯,这些城管部门领导真可谓将执法犯法演绎到极致。倘若能在“公而忘私,以民为先”上如此积极,又岂会动辄遭到公众非议?上面管得严了就收敛收敛,风声不紧了,便又开始“肆无忌惮”、“任性妄为”,视法规、政策为无物,让本不该存在的非法停车场如泥沙般泛滥,对这样乱用、滥用公权的领导干部又岂能不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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