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

建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思想后,深入研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其中,如何建立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成为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而建立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首先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是明确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的维度、确定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的主要指标、筹建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平台。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的维度

评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少有三个维度。

对治理主体治理能力的评估。从治理定义看,中国治理主体主要包括党和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对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评估就是对党和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进行的能力评估。不同的治理主体,国家治理能力要求各不相同。要根据不同的治理主体构建差别化治理评估体系。世界上通行的治理能力评估体系多是围绕治理主体展开。

对治理过程评估。治理是一个过程性概念。这一评估维度主要针对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展现出的能力进行评估。治理过程评估是随时性的、动态的。世界上绝大多数治理能力评估体系都还没涉及治理过程评估。

对治理绩效评估。治理绩效评估是事后评估或阶段性评估。这一评估主要从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的成效上来测量和判断。实现善治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世界上通行的治理能力评估体系都有关于治理绩效评估的指标涉及。

当下,就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评估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就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展开评估,这是因为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不仅体现在治理过程中,还表现在治理结果上。考虑到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指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最重要的方面应该是对党和政府这一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进行评估。

国家治理主体(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的主要指标

党和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展现出的治理能力集中体现在履职能力上,对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评估主要是评估履职能力的高低。党和政府的履职能力主要包括接纳参与能力、政治整合能力、精英录用能力、战略规划能力、法律实施能力、资源提取能力、监管能力、公正保障能力、政治沟通能力、政治革新能力、危机应对能力、制度建构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等方面。

接纳参与能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人们利益诉求日益呈现差别化、多样化特点。搭建利益输入平台,提升党和政府的治理弹性,成为评价接纳参与能力的重要方面。测量接纳参与能力的主要次级指标有利益表达渠道是否多元、利益表达是否通畅、利益表达是否得到有效回应。

政治整合能力。政治整合能力是指党和政府能够把社会成员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统一到国家建设目标上来,并得到主体力量的认同和支持的能力。测量政治整合能力的主要次级指标包括思想整合能力(核心价值观培育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整合能力等。

精英录用能力。精英录用能力是指党政机关选贤任能的能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如何更好地吸纳和凝聚优秀人才,并让其发挥优长是党和政府应该考虑的重大战略问题。这就需要优化整合精英录用渠道。测量精英录用能力的次级指标主要应包括:任命制占比是否过高;考任制、选任制占比多少;精英参加公务员考试或到党政机关工作是否踊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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