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化”:应是“国家治理现代化”
但是,如果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第五化”,会出现一个问题,因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句面上看,无疑是两化,而不是一化,这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治理体系是指国家治理组织系统结构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是指国家治理者素质和方法方式的现代化。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算作“第五化”,而应该做出进一步的归纳提炼。
笔者以为,应该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归结统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只有“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确定为“第五化”。这是因为,其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最大公约数,具有最大的涵容量,它既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包含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二,国家治理是指一国范围内的所有治理,它既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军队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治理,也包含了政府治理、政党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小区治理、第三方治理、源头治理等各个方面的治理。总之,把国家治理现代化确定为“第五化”,才是与“四化”相适应、相匹配的。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统领国事,经历了国家统治、国家管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从国家统治到国家管理,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再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更是一个跨越式的飞跃。众所周知,什么是国家统治?国家统治主要以专政为工具,用强力维持秩序,必然要关押监禁、镇压杀人。什么是国家管理?国家管理也少不了种种的管、样样的卡,叫干什么就干什么,总是限制的多、约束的多,随后就是罚没,给予罚款和没收的处置。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国家主导的力量,更注重各方的积极性、参与性,坚持国家制度建设,追求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充分调动和运用法制的力量、市场的力量、社会的力量、人民的力量,实现法治、德治、共治、自治,实现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比起单纯的国家统治、国家管理来,显然是更加的科学、文明、高尚、进步。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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