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历史由来与演进(2)

中共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历史由来与演进(2)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总体上从战争状态转到建设状态。为顺应这个转变,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在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上,有关党内民主生活的基本原则得以确定。

1955年,中组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必须加强集体领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议还认为,实现集体领导,建立支部民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原则。

鉴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历史教训和我们党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了党的集体领导和扩大党内民主的原则,指出: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的讨论,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侧面;坚决接受合理的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中的合理部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的任何同志,决不能采取排斥态度。八大通过的党章也明确指出: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一切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生动活泼的联系。

遗憾的是,八大召开后不久,反右派斗争、“大跃进”运动、“反右倾”斗争的开展改变了八大确立的正确路线,严重破坏了党内民主生活,助长了党内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真话的不良风气,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得以滋长和蔓延。

七千人大会上正式提出关于民主生活会的主张,遗憾的是,这一制度后来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1961年5、6月间,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对“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初步总结,党内民主生活问题是讨论重点。有人批评说:“党内民主生活,这几年是有削弱。说是政治挂帅,不少地方成了书记个人决定问题,特别是第一书记不点头,什么事都不能办。党的政策、重大问题,却很少集体讨论,这实际上是没有政治挂帅”。“党内民主生活是个大事,要进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然,整了风,没有正常的民主生活,没有个制度,也还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随后1962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进一步总结了“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对如何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进行了反思和探索。毛泽东在全体大会上发表讲话,一共讲了六个问题,中心是讲民主集中制问题。他说:“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批评了党内有的同志“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批评不得”的现象,要求大家“有了错误,一定要作自我批评,要让人家讲话,让人批评。”毛泽东自己也做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在会上,刘少奇和邓小平还提出了建立民主生活会的主张,得到毛泽东的赞同。

2月6日,邓小平发言指出:根据党章规定,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刘少奇:可以有这么个建议,各级党的委员会一个月之内要有一次党内生活会。委员会开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一定一个月,三个月有一次也很好了。(刘少奇:一季有一次,一年四次也好,开党内生活会。这么一个建议,行不行?每一个委员会,省委也好,地委也好,县委也好,一季开一次会,搞批评和自我批评,过党的生活。)(毛泽东: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换意见。)谈谈心,相互批评批评,有意见就讲。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这样做,对于同级里面讨论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作出决定,也是很重要的。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

不难看出,在七千人大会上,党的高层领导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建立有了一定的共识。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次大会之后,民主生活会制度并没有在党内特别是党的高层政治生活中得到真正落实和执行。“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受到空前破坏,虽然也有一些会议被称为“民主生活会”,但实质上根本不符合要求,严重背离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宗旨和原则。“文革”结束后,邓小平曾总结认为: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陈云也曾指出:“关于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够是‘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生活走上正轨,民主生活会制度真正得以落实并逐步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明确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制度纳入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从此,民主生活会开始真正走向制度化。

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新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从此,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党章,从而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任何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渠道和形式。

(作者王为衡 中央文献研究室)

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根据1990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2000年,中纪委、中组部又印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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