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我们正在做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框架的相关研究。其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这方面的概念和重大命题后,很多学者也做过很多研究,从国家视角、社会视角,以及从关注政治能力提升与行政能力提升等几个纬度进行了归纳,提出了很多想法。
我们感觉,在深化改革作为总目标的情况下,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四个核心的内容。第一个核心内容是基本政治制度,就是我们国家治理权力产生的方式和运营,这块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内容与其他部分是不可分割的。第二个重大的内容是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就是在基本制度下的执政理念,任何一个系统都会具备一定主导性,对我们政治行为规范确定方向。美国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有过政治行政的讨论,其中讨论过政治行政要价值中立。有些学者谈到,实际上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你执政的行为、执政具体操作等等背后其实都隐含着很多的价值理念,今天谈到的公平正义、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当程序,这些在20年前、30年前大家不会想到,而这恰恰说明我们的价值观念、价值理念在发生变化。第三个是治理体系,国家治理结构的功能定位与组织体系相互关联,运行机制涉及很多不同类型机构的功能定位,现在总体来讲是按照同样的模式组织的,但是实际上行政型的机构与监管型的机构乃至服务型机构,它们的运行逻辑是不同的,也涉及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联系,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协调机制等等。最后就是治理能力,即国家拥有的智力资源、配制方式和有效使用的能力,这里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信息等等,包括中央与地方的匹配,包括紧急状态下能不能够动员这些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等。
归纳一下,我们觉得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四个基本要素:基本的政治制度、公共价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它们之间有着密切联系,但又各自相对独立。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各个国家的传统、历史和人的意愿是密切相关的,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选择,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是实现国家意志核心要素。在这方面,各个国家之间有一定的可比性,所以有一些学者也在说,到底有哪些指标可以把它提炼出来,对各个国家治理能力进行比较。我们认为,如果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我们现阶段最核心的问题是在保持政治制度渐进的改革前提下厘清公共价值,尽快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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