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构建更加协调的新型权力秩序(2)

北京:构建更加协调的新型权力秩序(2)

以法治权不仅是一个法治命题,同时也是一个文化命题

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制约。以法治权不仅是一个法治命题,同时也是一个文化命题。美国政治家潘恩说:“法律必须靠原则的公正以及国民对它感兴趣才能获得支持。”对法治的冷漠必然导致对权力的放纵。限制权力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政治常态。公共政治说到底就是对权力进行理性规制,让权力者日子不好过,唯有如此,公民的权利空间才能够稳定。对权力不设防的政治是一种非日常政治,权力者的个人意志和喜好畅通无阻,是对政治生态、法治运行的根本性破坏。“民之治乱在于上,国之安危在于政。”权力与法律同样是历史与社会的产物。权力作为一种具有正当性的控制关系,折射着社会秩序、阶层利益、法律价值和文化精神。西方采取“权力限制权力”的外在控制,中国古代思想家则更多地寄希望于道德力量,所谓“惟仁者宜在高位”。“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人之所乱也。”

必须要以法治智慧和国家理性来推动权力技术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构建更加协调的新型权力秩序

国家治理的过程也是整合权力资源、优化权力格局、有效监督权力的过程。无论是增强市场的有效性还是增强政府的效能,都离不开在法治轨道上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体现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权力文化。如何让权力者时时以正义、阳光之心谨慎使用权力,消除让权力异化的潜规则,是法治中国建设必须面对的课题。规范和约束权力不仅仅是一种立场和态度,也是一项复杂的法律技术。传统的权力运作方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需要,必须要以法治智慧和国家理性来推动权力技术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构建更加协调的新型权力秩序,使当代中国的权力运行原则和运行技术更加完善,使当代中国的权力实践成为人类法治演进的一个样本。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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