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行为置于法治轨道,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是当前行政体制改革中的关键性制度环节。
一、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作用
权力清单是指把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并公之于众。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履行职能、行使权力,清单之外不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和政府权力的规范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晰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权力清单制度将政府的权力制度化、阳光化、规范化,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并将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可以增进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和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减少权力行使过程的随意性,使依法行政有了基本的制度保障。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对政府权力的公开和约束,可以从源头上预防越权、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矫正政府的行为方式,提升政府治理的效率,并有助于以制度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制度的执行力提升政府的执行力。
通过约束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行为,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譬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必须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也必须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这意味着政府权力和职能将大量做“减法”,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将大量退出习惯已久的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这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契机,也构成了压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是要政府转变职能,即从大量的微观经济事务和直接配置资源中脱身出来,而集中于市场做不好、做不了的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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