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联动机制。把南疆四地州就业问题当作全疆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的重要的工作任务和重要的政治责任来考量和具体落实。要求树立把就业作为第一责任、第一目标的观念,做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于担当。
4、大力发展适合于当地条件的工业经济,形成产业集群,以产业促进就业。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在疆所有央企、国企、地方企业要把吸纳当地人就业作为企业的硬指标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应把推动就业置于企业发展的核心地位,企业要像研究市场一样,认真研究就业,以就业促进发展,以发展推动就业。自治区要在南疆安排部分劳动密集产业,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比如百万人就业的纺织服装工程项目,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个工程落实最大的难点是开发产品市场。因此,我们可以建议国家把全国救灾物资,如帐蓬、服装、救灾物资藏储放在新疆,校服、工装、警装、军装等订单安排在南疆,广开销路,保证就业工人的稳定性。
5、在南疆地区解决就业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教育,在南疆四地州实行12年义务教育制度,应通过立法形式保证这一制度顺利实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文化素质,使他们不断适应现代生活和现代就业环境而夯实基础。当前,在南疆四地州重点把“两后生”就业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把他们分批送到疆内疆外各类专业技能大中院校,进行免费专业培训,提高他们文化、语言的掌握能力。要注重培训实效,采取由学校培训与实地培训和企业代培相结合的办法,合理配置培训资源、培训经费,结合实际调整培训内容,把培训效果与专业操作能力的提高挂钩。
6、大力发展和全力扶持南疆四地州中小微企业和民族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挖他们的就业潜能,在国家政策、体制、机制层面上给他们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在项目安排、融资、土地征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全力扶持,建立就业补贴机制。
7、鼓励新疆本土民族企业家到内地发展,以带动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就业,如餐饮、民贸、民族装饰、民族服饰等产业在内地发展,国家给予特殊政策进行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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