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何整治  “为官不为”?(2)

江苏:如何整治 “为官不为”?(2)

摘要:将解决“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问题之一。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应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党的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使正确权力观在党员干部中扎根,成为党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

出现“为官不为”的主要原因

“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是党政机关权力腐败的一种新的形式。当前之所以会出现“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在谋事”的“为官不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错误的执政观、权力观作祟。有的党员干部“当官做老爷”的思想严重,只看重“官位”,不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公仆;有些党员干部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没有特权可用就找不到当官的感觉,进而失去了干事的兴致。

2、党政机关的作风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少数党员干部镜子还没有照到思想深处,尘埃还没有完全洗净,疾病还没有得到彻底治愈,党的群众观还未能在党员干部心中普遍扎根。

3、对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消极抵抗。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更加规范了,反腐力度加大了,他们就感到“油水”没了,干事也没劲了。

解决“为官不为”的对策建议

1、将解决“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问题之一。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应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党的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使正确权力观在党员干部中扎根,成为党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党的作风建设从“运动式”向长效化、经常性转变。一是将治理“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将反“四风”丰富为反“五风”,增加反“懒政之风”;二是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体制机制,将防范和惩戒“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勤政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2、依据相关法纪,抓细、抓实,确保“止庸治懒”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反映出某些官员在新形势下对如何服务于市场经济茫然不知所措,或缺乏担当。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效率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懒汉”者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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