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政府行使领导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的法定责任。重点要抓好三件事:一要认真做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上一季度的行政处罚结果。对按规定应当公开而没有公开的项目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二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扩大行政案卷评查的范围。特别是对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零处罚”、“零许可”现象,区法制办要牵头开展专项检查,杜绝行政机关怠于执法的现象。三要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在其位,要谋其政,对不在其位,乱谋其政的,要实行问责。对工作中监管不力、执行不到位、违法行政、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失当等问题要启动问责程序,问责或查处一批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干部。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方面,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要畅通复议渠道,确保案件数量保持在合理的范围。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搭建复议案件网上受理平台,落实复议救济告知义务,增强复议与信访之间的互动,力求把信访问题引到法律途径上来解决,让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二要发挥复议的矛盾化解功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尤其要注重调解、和解,把裁决与调解结合起来,力争缓和矛盾,用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争议,尽量避免将争议诉诸法院,以降低群众的救济成本,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刚才区法院通报的区人力社保局王建中局长主动到庭应诉,争取当事人谅解,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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