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保障行政决策合法合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围绕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第一,完善决策运行机制。区政府已经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试行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区政府要带头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参照执行。第二,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作出前,必须由法制工作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及决策内容的客观适度。这里我要重申一句,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议题要进行法律审核把关,未经区法制办审核或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的不予讨论。第三,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行政强制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做好该法实施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对本单位起草或执行的文件中涉及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
(二)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当前我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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