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
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不仅要回答“为了谁”,而且要落实到“怎么为”。这是知与行的统一。人民的立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与本质,也是包括做学问在内的整个人类社会认识活动的总根源和总依据。
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我们做学问的不竭源泉。实践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主体,又是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对于认识起着决定的作用。在认识活动中,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相互关联,而且认识的客体只有在这种相互关联中才能获得正确的规定,即被正确地认识。人类社会的一切正确认识,归根结底都是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任何学问,离开其所研究的事物及其运动过程,将是虚无缥缈的;任何学问,离开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站在人民立场上做学问,就要深入人民群众之中,研究人民群众日益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实践。在这一过程中,做学问者不仅能够获得真知,而且可以塑造和改造自身。
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我们做学问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始终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需要创造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新条件、新手段和新途径;另一方面又无时不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需要去研究和解决。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发展总是不断地在产生对认识的需要,并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做学问,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形态与方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实践对认识的需要之中,并为各种具体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提供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不仅如此,一切认识,包括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实际,则需要相应的社会实践反复检验,而且只有符合实际的学术成果才是正确的,也才能对实践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研究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根本点在于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反映和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与要求,推动社会实践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丰富多彩却非杂乱无章,而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做学问的实质,就在于从学术的角度总结、丰富和发展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实践经验。在当代中国,党领导人民群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进行的广泛社会实践,是围绕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而展开的。同时,世情、国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不仅需要实践探索,也需要理论探索。这一社会实践为我们做学问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研究领域,也规定了我们做学问的主题与主线,这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具体规律进行理论研究。把握规律性,才能富于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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