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想见局长”被拘留之警示(4)

【案例】“想见局长”被拘留之警示(4)

喊“想见局长”,也成了违法?

信访接待日,本是为接待信访人员专门设立的方便民生之举;而接待大厅,也该是听取访民诉求的窗口。在这种行政办公场合,民众本就有表达诉求的权利——哪怕诉求事项没有法律支持,诉求方式有些欠妥(前提是合法),有关部门都该有包涵的度量。陈老太称因喊了三声“想见局长”,就被拘留,这是否属实,还有待核实(有目击者已证实了这一情况);如果属实,那不得不说,治安处罚的尺度太紧了,它甚至有打压人身权利之嫌。

从法律角度讲,一个老太在大厅喊了几声,是不是就扰乱了“单位秩序”或逾越了“信访分寸”,从而违法了呢?有在场访民说,没什么影响。如果说有影响,是不是像有的网友猜测的那样,影响了涉事“局长”的“正常接访”,也亟须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下。

涉事警方用行政拘留来应对上访人员,而且不惜祭出“依法处置”的姿态:“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其实也抓住了当下官民冲突司法救济的软肋——当司法刚性还不足以有效制约行政权,有些行政部门就可能用占尽先手的强制工具将公民逼入了更为狭窄的维权通道。

要避免“先行拘留”成打压公民权利伸张的手段,必须借助司法权威的制衡。而就该案看,一个六旬老太仅因在接访大厅喊了几声“想见局长”,就被拘留,这暴露的是行政裁量权的失控,也是公权力度量的狭窄,若不将其纳入法治框架下,谁知道它会否轻易重演?

要见局长与依法治国

陈老太是在驻马店市公安局对全市市民开放的信访接待日那天来到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的。斯时斯地,陈老太当然是去信访的。19年前,陈青18岁的儿子高连军被两名巡逻民警当做在逃嫌疑犯射杀,陈青自此走上申诉之路。我们不去评价民警射杀陈老太之子是否正当,但是完全可以理解想为儿子讨个说法的陈老太的心情。

很难理解的是,想要讨个说法的陈老太,就因为在局长接待日的当天喊了三声要见局长,讨来的不是局长的亲切接见,而是严峻无情的拘留处罚。拘留的罪名是“扰乱单位秩序”。可据当时现场的一名目击者说,确实看到陈青在喊“想见杨局长”。当陈青被警察带出去时,其他上访人员都还在排队,接访照常。“我感觉大厅秩序没受什么影响。”

喊了三声就扰乱了秩序,只能说明该单位的秩序实在是脆弱得很。当然,这三声要见局长里面说明的事情还有很多。为什么要见局长?因为局长的官大,寄希望于局长能办其他人办不了的事,解决其他人解决不了的问题。陈老太的儿子是1995年被射杀的,19年过去了,还是觉得冤,还是没得到公平公正的反馈,我们的信访制度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按说,这样的事,无需找局长,找法律即可。看看按照法律,两名民警的射杀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有过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接受何种处罚。看上去很简单的事情,变得那么复杂,说明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有时候不那么刚性。

见局长的呼声已经表明了法治存在缺失,可三呼见局长的灾难性后果更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缺失感。局长接待日,见不着局长也就算了,但直接就被送进了拘留所估计是陈老太难以预料到的。派出所称对陈老太是依法拘留,但是喊几声见局长就到了进拘留所的份上了?依的是什么法?上面是否明确写着喊三声要见局长就拘留8天?再多喊一声又将如何?除了直接送陈老太进拘留所外,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局长出来见一见就这么难么?

信访实质上是百姓对现有司法制度的一种“救济”制度。要见局长,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安慰,讨个说法。如果连这种权利都被剥夺,老百姓又该到哪里说理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