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彰显人文关怀(3)

【案例】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彰显人文关怀(3)

新版《学生守则》可再多点“孩子气”

新版守则公布后,老师和学生普遍认为,空洞、说教的话语少了、操作性更强了。单纯从条目上对比的确如此,此前繁冗的《守则》和《行为规范》,被合并为简洁的9条守则,并提炼出三爱、三讲、三护的短语,便于学生记忆,这种精简值得肯定。同时,新版守则力求摆脱成人式说教,用孩子的话来说孩子的事,也值得肯定。

拿掉引发社会争议的“见义勇为”,就是一个“去成人化”的例证。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英雄举动,对孩子来说太过沉重,让他们盲目“勇为”就更不负责任。实际上,从孩子的角度,“见义勇为”的精神不妨分解为有爱心、乐于助人、了解法律法规、会自护懂求救等要求,便于孩子们理解记忆。再如,新版守则将“爱祖国”细化为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等,都体现了这样的思路。

不过,新版守则中仍有一些条目未脱说教的痕迹,与现代教育理念还有差距。如“践行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体验劳动创造”,言辞语气与公文、标语或口号的区别并不大。如此“高大上”的表达方式不是孩子们所熟悉的,很难入脑入心。还有一些倡议性提法,如“乐于探索”、“有责任心”,则显得太过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整体看来,新版守则并没有清楚界定好“规则”与“口号”的概念,而是将两者混搭在一起,造成的效果就是一会说“孩子话”,一会说“大人话”。

与其俯视着要求孩子该怎么做,不如蹲下来告诉孩子要这样做。学生守则并不是公民守则,偏离孩子认知能力、身心特性的说教,未必能够尽如所愿。新版守则的修订方向令人欣慰,但还需继续去成人化,多添一些孩子气。

【启示与思考】

对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各方反应不一。中小学校长及家长普遍反映,新版《守则》三爱、三讲、三护,朗朗上口,可操作性更强。也有教育专家指出,新版守则在亲和力方面仍有不足。

与旧版《守则》及两个行为规范相比,新版《守则》在形式上的最大变化,就是化繁为简。它将原先的三个规定合而为一,变70条为“三爱、三讲、三护”的9条,400字,且每条都细化为若干可操作的具体规范,如第三条“爱劳动”的规定,就分为“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五项具体内容,可谓既高度凝炼,又便于记忆和操作。

从内容上看,新版《守则》的一大特点是更加符合时代化和生活化的要求,每条规定都紧扣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比如,第八条关于“护健康”的规定,就有一项“控制上网时间”的要求,这对电子时代上网成瘾的孩子们来说非常必要。

更重要的是,新版《守则》还删去了一些明显带有争议性的内容,并因此而变得更加人性化。比如,此前《中学生行为规范》中的第四十条,即“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的规定就不见了踪影。这在中学生尚不具备能力制止为非作歹甚至穷凶极恶不良分子的情况下,有利于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新版《守则》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变化,是将旧版的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修改为“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这既表明中国执政者变得越来越自信,也表明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本土化”交织并行的时代里,我们更应该从小就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国家观念和国民意识。

需要注意的是,新版《守则》仍有完善余地。因为,9条内容几乎全是对学生“责任”、“义务”的要求,很少有保护学生“权利”、“权益”的规定。建议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将此类因素考虑进去,使《守则》来个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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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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