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取消城乡之间的身份差异,再分类消弭城乡之间的各种差距,改革的方向对了,一切都更顺理成章。“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预期”,大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可以说,漂泊在城乡边缘的农民工群体,应该是进城落户的最大受益者。
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升级到更高端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使他们与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生活。户籍改革远非是纸上身份的改变,或转换称呼“农”和“非农”这么简单,户籍改革的背后,是权利和利益关系调整。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太多的个人权利和户籍绑定,户籍改革的难点之一,就是“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直接挂钩,难以剥离”。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农民“进城”,强拉不行,硬拽也不行。《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合理引导人口分布,合理规划城镇布局。户籍制度改革事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亿万人民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他们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群众得实惠。
户籍制度改革闪耀着人性光辉
若干年后,回头来看,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将会与先后实施的农民种田不要钱、义务教育不收费的政策一样,成为中国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节点性事件。
中国严格得有些粗暴的户籍管理制度,多年来为世人所诟病。由户籍制度衍生而来的暂住证、收容条例制造的矛盾和冲突,给民众的社会心理烙上了深深的伤痕。制度有形束缚筑起的堤坝,反而造成每年春节前后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流动和迁徙,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对不上轨、配不了套。
户籍制度改革从抹平农与非农的鸿沟入手,从制度上保障每个人都拥有自由迁徙的平等权利,农与非农二元户籍制度成为历史。
这是十八大以来深化改革的实质性措施之一。
目标很宏伟,“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要求很明确,“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户人口流动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活力的直接体现。
虽然还不那么彻底,不那么痛快淋漓,但回归人本、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户籍制度改革释放的巨大能量,必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当然,“长安居,大不易”。户籍制度改革只是破了题。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让人口的流动更顺畅,这又会是漫长的路,又会是更加艰巨的系统性的建设任务。
开了头,莫回头;往前走,不停留。也许第一缕曙光不够明亮,但阳光终将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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