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户籍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案例】户籍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百姓心声】

【事件介绍】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要求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意见》指出,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出台具体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户籍制度改革谁受益?

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上的平等权利,对于扭转城乡差距、改变因户籍导致的权利不平等现象上,迈出了至为重要的一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徙,人口流动给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然而,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之大,各类群体发展愿望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多样,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挂钩,等等,这些日益凸显的矛盾,形成了倒逼机制,提出了改革要求。

顺应发展要求,回应社会期待。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一些人“扎根城市却不是城里的人”,“住在城市却难享城里的好”,诸多个人权利因出生地的城乡之别,某些人生来就是“二等公民”,城乡之间的权利和福利鸿沟,如何填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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