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反腐倡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安排
根据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我局领导工作分工,现将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安排如下:
一、局党组成员的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
对全局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办字〔2014〕30号),认真抓好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室组织,城调队、调查中心、局各股室参与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办公室组织,局、队、调查中心各领导参与落实)
3、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听取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办公室组织,局、队、调查中心各领导参与落实)
4、按时开好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会议,检查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问题。(办公室组织,局、队、调查中心领导参与落实)
5、负责完善局内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办公室牵头并实施)
6、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抓好统计执法检查,认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办公室牵头,局各专业负责人参与落实)
7.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办公室牵头,财务负责参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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