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这一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作为新型户籍制度的主要内容,《意见》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和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这三项创新的制度,构成了我国新型的人口管理制度,对促进社会流动和迁徙、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实现全国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是巨大的历史进步。
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壁垒
我国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该制度以法律形式对城乡人口流动予以限制,并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从而形成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制度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其弊端日益彰显。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壁垒,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是人口管理制度历史性的突破。
在现代国家,国民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公民。新型人口管理制度,破除了城乡分割的身份二元结构,意味着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和从事的职业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打破了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从而实现居民生而平等、身份统一,不仅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重要的是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自由迁徙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形成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迁徙。2013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1.66亿。数量巨大的农民工虽在城镇就业居住却无法去除他们身上的“农民”标签,更难以享受到城镇户籍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新型人口管理制度适应了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口加速流动的需要,解除了人口流动和迁徙的限制,加速了人力资源和各种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束缚亿万农民工落户并逐步融入城镇的制度障碍被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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