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主要题目
(一)情势主义方面
一是弄“一刀切”,没有公道下达任务指标。工作中,大队缺少兼顾统筹,下达任务指标套用上级考核指标,没有斟酌辖区差异性,存在“一刀切”现象,致使有的指标缺少科学性、针对性。检查考评时,过于强调情势,如往年的绩效考评指标中,要责备县各派出所完成警务信息化任务,并分配收集录进信息内容和基数,没有斟酌到基层特别是一些偏僻山村,常住人口少、活动职员少、企业单位少的实际,要责备县各派出所完成大量简报信息任务,造成言而无文、假大空的简报、信息“满天飞”,没有实质内容,只重视情势和数目等等。在检查考评时,对基层派出所本子、册子等台账的要求高,检查工作时也以检查台账为主,没有对工作成效进行检验,致使一些基层单位台账造假。
二是弄“政绩工程”,没有科学展开专项行动。每一年部署展开的专项行动较多,如近几年展开的“清网行动”、“缉枪治爆”、“扫黄扫赌”、“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等等。经费投进很多,精力投进很大,弄的时候风风火火,从数据上看很漂亮,短时间内收到了一定效果,但结束以后没有进行总结巩固,没有构成打击、防范的长效机制,整体成效仍不明显。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决策不科学,深进基层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大队平常工作中斟酌如何应对上级检查较多,真正为基层服务较少,习惯于对基层提要求,机械地要求基层往做,不论基层能否做到,没有从基层的角度设身处地的解决实际困难。比如:大队在集中展开某项专项活动时,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传真进行转发,习惯于当“二传手”。同时,在制定本单位的方案时,也是直接套用上级方案内容,对具体落实措施和要求没有根据县情实际,没有斟酌基层实际进行针对性的细化和部署,致使工作展开不力,成效不显,
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推委、扯皮。大队强调打击、管理的多,对服务群众的工作满足于喊口号。比如,我大队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制定了很多便民利民措施,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但没有跟踪问效,使得一些人民警察服务不够主动,对办事群众不热忱。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精神懈怠,不求进取。大队人民警察均匀年龄偏大,部份人民警察接近退休不远,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所以工作进取心不强,主动抓工作、主动创新意识不足,存在工作安排上消极怠慢,得过且过的现象。比如:开会时,针对某项工作进行讨论或听取人民警察意见时,人民警察很少自主思惟,大多数人民警察采取听、看、等的态度,从不发表不同意见;很多时候主要领导表了态,大家就不再发言,一概同意,随大流。
二是安于现状,不敢担当。有的人民警察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职不思为,在岗不进取、仅限于完成“规定性”动作,缺少敢闯敢干的拚劲和开辟创新、破解困难的勇气和锐气,工作停留在应付了事,满足于现状,拨一拨动一动,不拨则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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