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获支持 或加快登陆新三板

摘要: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8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继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文化传媒行业迎来的第一个重大利好政策。

财税政策的支持无疑是对小微企业发展最实际最有效的支持手段,财税部门有望很快出台相关税收优惠的具体细则。此外,文化企业登陆新三板步伐也将加快,行业并购的热潮仍将持续。

新兴文化业态将获优先支持

目前,中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这是《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重要背景。”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项兆伦介绍。

按照《意见》的定义,小微文化企业是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刘玉珠进一步解释称,文化行业绝大多数门类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属于小微文化企业范围,其中,从业人员10人-100人的为小型文化企业,10人以下的为微型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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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催生了不少新兴文化业态,比如数字出版、数字音乐、互联网影视等。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产生的新业态,是文化新兴业态里的重中之重,代表着经济转型的主要方向。相比传统的文化业态,未来新兴文化业态在政策层面将获得优先支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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