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获支持 或加快登陆新三板(2)

摘要: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8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继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文化传媒行业迎来的第一个重大利好政策。

税收优惠细则有望很快出台

对于小微企业来讲,财税政策的支持无疑是最实际、最有效的支持手段。《意见》指出,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免征部分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部分艺术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支持动漫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措施,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的有机衔接。

事实上,自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服务业、广告业已经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如今,文化服务行业都将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除了文化制造行业之外的其他子行业都会纳入进来,包括出版、演艺、影视、游戏、动漫、艺术品等行业。这是个很实际的利好。”陈少峰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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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减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财政资金支持、贷款贴息等问题,《意见》中并未细化。“目前,国家政策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就是部委发文;第一阶段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纲领性文件。接下来,具体的政策细则则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发布。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将会讨论沟通,形成具体的可执行的政策措施。从目前的政策导向来看,中央很重视,细则出台应该会比较快。”陈少峰分析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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