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结
该教材指出,“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那些正确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一般规律的思想理论和观念,例如政治学说中关于人类政治生活客观规律的探索、经济学说中关于经济运行一般规律的揭示、哲学思想中关于思维规律的研究、法律理论中关于司法实践历史经验的描述等具有客观真理性的内容,都是我们应该加以学习、参考和借鉴的”(第179页)。然而,该教材的目的是要讲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而就应当讲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类社会生活的一般规律的思想理论和观念,讲述他们的政治学说、经济学说、哲学思想以及法律理论。而不能撇开他们去胡乱地学习这个、借鉴那个,并把这些不彻底的东西混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事实上,马克思早就指出,“资产阶级在法国和英国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页。)难道当年只是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而没有同时敲响那些尚存一些客观真理性的资产阶级政治学、资产阶级哲学和资产阶级法学的丧钟吗?如果这些丧钟早就一同敲响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全面学习、参考和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反而急着借鉴那些早已腐朽的东西?
该教材中的其它更多方面的问题这里就不一一指出了,只能指望教师们在教学中注意纠正。
总之,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是极为少有的灌输大学生们不能“自发”地产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的机会,必须充分珍惜和把握。而准确表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做到这一切的根本,否则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难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2、3、5、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0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6]《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7]《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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