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经久不衰。张家港市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效性:
坚持“一把手工程”。张家港市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兼任市文明委主任。1995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虽然更换了七任,但始终保持“一棒接着一棒传,一任接着一任抓”的优良传统。该市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机关和乡镇绩效考核,考核分值和经济指标各占50%,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健全同创共建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意见》《张家港市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计划》,每年形成创建总体规划,明确创建重点项目,构建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的创建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民主体作用,成立“市民巡访团”“市民巡讲团”和“市民巡演团”,组织开展“同创共建 全民美城行动”,数千名志愿者定期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各类创建督查、宣传活动。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市委专门组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月点评文明创建工作。每季度对乡镇进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制定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办法》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追究制度》。2005年以来,全市奖励创建先进单位、个人超过3000万元,6个创建成绩靠后的市级机关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
提升城市道德内涵和文明品位
张家港市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发展,成为全国的先进典范。
1.经济社会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张家港市综合实力自1994年以来,一直保持全国同类城市前三名。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成为唯一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县级市。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持续大幅提升民生水平。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4.34万元和2.17万元,全市村集体可支配收入村均超过680万。城乡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民生事业高水平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市域水循环体系、城乡绿化、清洁能源公交、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2008年,张家港市获“联合国人居奖”,成为全国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县级市。
2.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张家港充分发挥主题教育的推动作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优秀文化的滋养作用和志愿服务的凝聚作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市民素质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张家港市共有全国道德模范1人,江苏省道德模范3人,17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中国好人”数量位居江苏省县级市第一。
3.城市文明底蕴更加深厚。2012年,张家港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评十大“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市“创业幸福感”不断提升,全市已累计引进市领军型人才项目290个,在全国同类城市名列前茅,为创新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人文幸福感”不断提升,连续十年举办长江文化艺术节,汇聚长江流域各省(市)优秀传统文化。同时,把核心价值观与本地文化紧密融合,涌现了“德润南丰”“和孝大新”“大美凤凰”等一批地方文明品牌。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获得180多项国家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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