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范央企薪酬需要堵住“前后侧门”

四川:规范央企薪酬需要堵住“前后侧门”

摘要:酬薪不能只是简单的数字福利,其应该与企业的效益挂钩,与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挂钩,与员工的平均工资挂钩,同时也应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相对应,形成具有条件限制和弹性调节的动态分配方式。

8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方案。习近平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据8月19日《京华时报》)

国企包括央企在内高管薪酬过高的问题,长期为社会所诟病,原因很简单,它放大了社会的不公。一方面是企业内部的不公,不同岗位之间,行政与一线之间巨大的收入差别。另一方面是拉大了行业之间的差别,畸形的待遇,无法用贡献的同一尺度来衡量。更重要的是,变成了企业内部职工的“国企”,成为了少数人分享的利益蛋糕。

改革国企的收入分配秩序,高管薪酬是关键环节,建立高管合理的薪酬机制自然是必需的前提。然而,有关国企高管限薪或者规范薪酬,历来都不缺少政策,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约束过软始终是一个久拖不决的问题。原因并不复杂,国企经营的自主性,让他们在分配上拥有过大的权力,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从薪酬到福利到职务消费,可谓是处处存在跑冒滴漏。可见,国企薪酬改革的关键是如何限制国企“自肥”的分配权。

首先,强化薪酬分配的刚性尺度。酬薪不能只是简单的数字福利,其应该与企业的效益挂钩,与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挂钩,与员工的平均工资挂钩,同时也应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相对应,形成具有条件限制和弹性调节的动态分配方式。换言之,能够得到多少,不是算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国企高管的薪酬福利,要真实反映行业效益、企业效益与职工薪酬之间的关系。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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