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3)

北京: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3)

摘要: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要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关键是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视角,将行政审批由政府部门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转变为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

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审批信息集中共享的大数据平台。一是依托服务平台,构建覆盖本级政府的统一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各类审批行为的“一网进、一网批、一网出、一网监督”目标。二是利用审批平台所产生的审批信息,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云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将各级平台、各个部门连接成为全市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为网上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云数据库与各专项数据库的互联互通,降低全社会行政审批成本。如,连接企业法人统一数字认证系统,实现企业法人电子身份一点登录、全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认证。

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对行政审批进行第三方监督、集中监察和效能监察的监督平台。着重对审批事项设立的合法性、职能部门开展审批行为的规范性、有关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一是监察部门在服务平台设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电子监察,并设立投诉举报窗口,为民众提供便捷公正的投诉求助渠道。二是建立电子监察、投诉处理、民主评议、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多位一体”的审批服务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建立制度化的社会公众、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增强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此促进审批监督方式的“三个转变”:由部门内部自我监督变为外部第三者监督,由事后投诉监督改为现场即时监督,由分散监督变为集中监督,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规范审批权力的制度笼子。

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探索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的改革试点平台。按照由内而外、由简到难、先试点后推广的顺序,积极探索按照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来开展职能部门内部处室和政府部门重组,审批处室(部门)派驻服务平台提供审批服务。在此过程中,注重推进人员编制和部门设置等资源由审批处室(部门)向监管处室(部门)的合理流动,增强监管执法力量,促进权力运行体系由“重审批、轻监管”向现代治理体系的转变。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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