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和“管”怎样衔接到位?
对于“放”“管”之间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认为,不能只谈“放”,而要“放而不乱”。
“在减少审批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减少事前审批,并不意味着削弱事中、事后的监督,更不意味着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弃守。必须明确‘放’与‘管’的各自领域和边界,才能避免一放就乱的情况出现。”韩晓武说。
简政放权实际上是在考验政府如何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条件下更好发挥作用,做到放管结合,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而目前,一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跟进较慢。
“简政放权不是政府什么都不管,企业和个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样带来的只能是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混乱。”董克用说。
他认为,要给市场腾出更大的空间,还要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这就需要“开门搞改革”,建立一个让政府、企业、专家、公众等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展开公开、公正讨论的机制,共同确定改革目标,各方合力来“啃”简政放权的硬骨头。
此外,对于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应当做到,取消了,得管得住;下放了,要接得稳。当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较大,短时间内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但有些地方的制度建设和履职能力还跟不上。
有专家表示,提升承接下放审批权限地方政府的工作能力,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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