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环节影响简政放权的“疗效”?

哪些环节影响简政放权的“疗效”?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被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到公布“权力清单”,一剂剂政府自我改革的“苦口良药”正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然而,专家指出,简政放权成效显现的同时,一些环节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改革的“疗效”。

取消下放数量为何与公众感受有反差?

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把原有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成绩之大有目共睹。但3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上,有委员提出,审批项目数量的大幅减少和市场主体“松绑”的感受之间还有一定差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提出,下放的审批权比较多,但是真正取消的权力比较少,在放权当中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放虚不放实的问题。

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何建中表示,从目前情况看,确实还有一些“真金白银”的事项政府部门还在审批,社会各个方面还觉得不够解渴,所以必须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到“减量、提质、增效”。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认为,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在逐步深入,举措与成效的显现还有一个过程,难免在公众感受上产生“迟滞效应”。

他表示,当前在改革中进行调整的项目都是政府、企业、专家、公众等各方已经形成共识,认为的确需要取消或下放的项目,而保留的项目中很多还没有达成共识。

“一方面,有些审批的确需要保留,不能‘一放就乱’。”董克用说,另一方面,有的审批事项背后的确是一些部门和地方出于利益而不愿放权。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说,有些项目名义上取消了,但把审批改为前置性备案,不完成备案就不能做,还是变相审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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