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3篇

民政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3篇

第一篇:民政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政治道德方面

学习是修身之道、成事之基。我自觉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事业需要和精神追求,同时在全局范围内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将理论学习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用不断创新的先进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时刻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重大决策和市委、市委重要决定,确保不走形、不变样。在工作生活中注重品德修养,增强道德感召力,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基础上,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

二、履行职责方面

(一)稳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一是圆满完成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对社会救助提标提补的批复》文件,对城乡低保进行了提标提补。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400元,月人均补差由220元提高至24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170元提高至200元,月人均补差由105元提高至125元。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915万元。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活动,共清退生活改善、户口迁出和已死亡未及时减员人员等低保对象1387户2598人,其中城市低保取消81户121人、农村低保1306户2477人。通过召开听证会和三级联审等措施,新增城市低保344户672人、农村低保1044户1851人,切实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有效杜绝了“关系保”和“人情保”。二是全面完成五保供养提标工作,提升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4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2013年共发放农村五保金1082万元。通过开展星级敬老院评定活动,大力强化院务管理;投入980万元加快敬老院新、扩建及升级改造步伐;把敬老院工作人员纳入编内人员聘用提高薪酬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规范敬老院财务管理等措施,我市农村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开展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了及时救助,救助对象634户,发放救助金40.2万。四是提高了精减退职人员的救济标准。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城市的由月人均265元提高到285元,农村的由225元提高到245元。全市有精减退职人员206人,全年共发放精减退职救济资金70.83万元。五是加大了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加强了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与基本医疗保险、慈善医疗救助和各定点医院的衔接,全年共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7574人次,发放救助金1124.74万元,通过同步结算救助各类民政对象925人,救助金额1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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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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