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无私”还是“大公有私”

“大公无私”还是“大公有私”

杨业功作《公仆铭》:“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为公则灵。”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衡量其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尽在“公·私”二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公与私、合法与非法利益界限模糊,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赚私利;面对形形色色的考验与诱惑,缺乏主见和定力,结果“一次让了步,次次顶不住”。有些事,明明是公事,若与主事者没私交,对方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办起来旷日持久,甚至无疾而终;有些事,明明是私事,甚至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但只要“关系铁”,立马变通,甚至“没有条件创造条件”搞“特事特办”。有的人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缘,公务员成了“私务员”;有的人对群众漠不关心,却热衷于攀权结贵、媚上邀宠、傍款依腕,公仆变“家奴”;有的人为了捞资本、谋升迁,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人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甚至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人“权为民赋、利为己谋”“民赋官权、官负民心”,以权谋私,欲壑难填,乃至“身后有余不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现在,更有别有用心者,俨然是“正义的化身”,抛出一番“大公有私”“大公小私”的谬论,狭隘地强调:市场经济遵循的是物质利益原则,讲求付出与回报对等,要求人公而忘私、大公无私,既不识时务,也难以得到社会认同;诡异地质疑:人要生活,就必须追求个人利益,要求人公而忘私、大公无私,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并在古今中外的名人词章和史料典籍中“寻寻觅觅”,以“挖掘”或“发现”所谓的历史依据和理论根据,企图将“私”合法化。譬如:保证一个人的睡眠权益,是“有私”吗?工作需要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是“有私”吗?偷换概念!混淆是非!

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承认,并切实保障,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个人的“正当利益”或“合法权益”与私心、私利、私欲决非同一概念,更不能把“私”与一些基本权益、基本需求划等号。我们说的“私”,是指在行使公权力时谋私,两者不能相提并论,更不能混为一谈。

“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入党为公,还是为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每位党员干部必须有清晰而严格的界限。尤其是执掌公权的领导干部,肩负治国安邦、理政安民的大任,立党为公,还是为私?执政为民,还是为己?二者不可调和,没有“中间道路”。不能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就必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枉法徇私。“理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这是古训。但是,有的干部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了个人谋私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毫无忌惮地公开敛财,为千夫所指。

“公”是“廉”的载体,“私”是“贪”的温床。诸多“老虎”“苍蝇”落马,正是混淆了“公·私”之界,忘记了为民服务之旨,一事当前,只考虑一己之私,把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将“公”字早抛到爪哇国去了,才最终走向那万劫不复的深渊。历史一再明证:一些政党或政治集团之所以人亡政息,一个重要原因——执政后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和小集团私利,最终被人民所抛弃。共产党执政,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共产党?在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老百姓为什么拼死支持共产党?在环境困苦的建设年代,老百姓为什么拥护共产党?在摸石过河的改革时期,老百姓为什么信任共产党?就是因为我们党矢志不渝地“把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一切为了群众”。

相比于古人“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和“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公为民情怀,我们共产党人更是高风亮节!毛泽东一家为新中国的诞生,牺牲了妻、子、弟等六位至亲,真正做到“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周恩来因理发用公车、因为招待客人用公家茶叶,都主动付费,还专门定下《十条家规》来约束亲属;邓颖超离世前,特意叮嘱:“所住房屋交公使用”,不得对任何亲属“给予特别安排”。还有李大钊、方志敏、焦裕禄、雷锋、孔繁森、杨善洲、兰辉……在伟人和英烈英模身上,可曾有半点私心、私利、私欲?有的只是共产党人“一心为公”和“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与博大胸怀!

今天,中国号巨轮正驶向“中国梦”的新征程,“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对共产党人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作出了深刻而鲜明的阐述。大公无私——天下为公、一心为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先公后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公私分明——“公烛之下不展家书”,更不拿原则换人情、拿权力作交易;公而忘私——执政理政“公”为至上,不掺半点私心私利,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相统一。这不仅是当前整顿作风和密切联系与服务群众的基本遵循,更是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的“赶考”与再度进发的行动指南。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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