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历史不长
民粹思潮的产生,一般认为首先发生于19世纪的俄罗斯。之所以如此,其中有必然之因。相对来说,在欧洲各国中,俄罗斯等级制度消除得比较晚,底层民众的民主与上层精英的民主融合性较差,形成鲜明的冲突和对立,某些人将上层精英民主与底层大众民主加以区分,出现了民粹、民粹主义等描述。民主与民粹的划分,实际上就是在民主范围扩大的过程中,原先享有民主权利的高等级者与后来享有民主权利的低等级者的分野,其中也带有“上等人”蔑视底层人民争取自身权利诉求的含义。
这种现象并不是俄罗斯所特有,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或存在过。例如在拉丁美洲,因为对殖民主义这一典型的等级制度的反抗,底层民众的民主需求也被称为民粹主义。即便在美国,民粹主义同样存在。汉密尔顿曾经把平民称为“那些群兽”,原因就在于人数占优的平民或穷人民主派系,在民主诉求上与少数精英所主张的民主不一致。由此我们看到“民粹现象”出现后,人们对它的不同态度。如果说汉密尔顿体现的是对民粹的痛恨与厌恶,那么,托尔斯泰等人则体现出对民粹的陶醉与拥抱。这两种态度在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描述中,都有所体现。
事实上,民粹或民粹主义出现后,带来对民主问题的一个深层探讨。由于等级制度的消失,平民社会的出现,从理论上说,民主权利扩大到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年人。然而,由于全体民众之间存在各种不同的差异,民主究竟是简单地由投票方式的多数原则决定,还是由少数精英人士代替大众决定,一直就是纷争不已的问题。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民主,最初都是设定民主权利拥有者的资格限定条件,事实上就是延续等级制度的民主特权,以精英民主排斥大众民主。
而在相反的方向上,卢梭主张“抓阄”的民主,可以说是对民粹主义的张扬。为此,他甚至认为原始人最具有民主素质。原因就在于,如果要将民主权利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人,如果要让一人一票真正体现民意,前提是每个人的均质化,即人与人之间没有聪愚、贫富、强弱等各种差别。
这种思想最终导致共产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出现。将共产主义描述为专制,是一种很肤浅的认识。共产主义的本质,是希望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最广泛合理的民主。只不过由于人群之间总是产生先天与后天的不平等,共产主义要保证民主的真实有效性,必须以外部强力的方式“削峰填谷”,消除各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从结果上说,那些被“削峰”的人常常是精英,因而他们会指责其专制;而那些被“填谷”的人大多是底层民众,他们普遍对共产主义抱有好感。不管共产主义因为什么原因在实践中出现各种问题,但从其源头的出发点上,我们应该承认,它追求的是真正属于所有人、全体民众、整个社会的民主。
西方国家的民主制普遍实行“代议制”,由精英代表作为不同社会群体的代言者,这样部分弥合了精英与大众的对立,同时也使得精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大众民主的诉求,即摆脱所谓民粹。民粹主义也被称为平民主义、大众主义,希望由民众直接决定政治事务。而美国等代议制民主从制度设计的初衷上,就以精英掌握权利的间接民主,压制了民粹主义所主张的直接民主。但事实上,代议制民主虽然主要体现了社会上层精英的民主意愿,仍然未能彻底摆脱大众民粹,甚至不得不利用民粹。因此,从平民社会在理论上建立最广泛的民主权利范围起,民粹就与民主紧紧相伴。当有人说民众的普遍素质不高不能搞民主时,实际上就是在指责民粹。当今西方社会号称民众的民主素质较高,却依然随处可见民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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