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治理“天价制服”,信息公开是关键(4)

【案例】治理“天价制服”,信息公开是关键(4)

天价制服上身,公仆情怀堕落

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有一个指导价格,黄石属于温区,制服配置为春秋服、冬服、短袖衬衫、夏裤(裙)、长袖衬衫、防寒服、领带、执法标志各1件,大檐帽(圆帽)2件。这么算下来,男士每套1955元,女士每套1922元。黄石药监局的制服采购价硬是高出国家标准一千多。

药监局工作人员穿制服的初衷是方便其执法。黄石市药监局的天价制服显然已经背离了这一初衷。在他们眼里,国家关于制服采购的指导价可以阳奉阴违,甚至拒不执行。那么,他们在药品监督过程中会不会自由裁量、甚至贪赃枉法呢?惨痛的现实告诉我们,会的。

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款物共计649万元,被判死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2日晚间通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参事王燕玲(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药监系统从上到下频频出事,说臭名在外并不过分。药监系统应当引以为戒。黄石市药监局非但不吸取前车之鉴,反而漠视国家相关规定,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令人担忧。

天价制服上身,公仆情怀必然堕落!黄石市药监局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疼,药监局的公务员还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吗?还会不遗余力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吗?答案明摆着——他们不贪赃枉法就得谢天谢地了。

【启示与思考】

真相固然重要,但面对黄石食药局“天价制服”,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真相,更需要想办法尽快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

公务消费,既要公开内容,也要具体到一厘一毫。倘若地方部门一开始,就能把制服消费的分毫项目列举详细,今天也不至于大费周折回应质疑,为消除社会公众误解而费尽心思。眼下的“多次一举”事实上就是因为先前的“不清不楚”而致。对待公款消费公告,不能抱着图省事的心态,今天图省事,明天就要为省下的一点方便付出巨大代价,甚至摸黑“公仆”形象。在信息社会,消息四通八达,一些不起眼的事都可能掀起舆论浪潮,何况不尽如人意的事情?一些人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政府部门与其花大力气恢复社会信任,不如率先垂范,从源头抓起,以海纳百川的魄力接受群众的监督。

正是由于这类新闻越来越多,使得凡是出现“政府采购”字眼的地方,总能吸引众多目光,每每动摇着公众对公共采购的信心。可以确定的是,一般货物的中标价是明摆着的,但是市场价则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儿。因为,产品品质不同,价格差异极大。那么,政府采购是以什么标准来确定计算那个“市场价”的?

“天价制服”是一种畸形消费,要遏制“天价制服”背后的腐败,就必须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权力滥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权力越集中,内部制度的自我约束就越不可靠,监控的难度就越大。真正有助于防止此类腐败的,还是法治规章、公开方式与透明程序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这样才能防止“天价制服”沾上“腐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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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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