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在全球治理和区域合作中担负新兴大国责任(2)

中国应在全球治理和区域合作中担负新兴大国责任(2)

影响因素分析

(一)自身缺乏整体战略定位和充足制度准备

如何在经济实力快速提升的同时,迅速进行全球准确定位和制定相应战略,是每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但面对新的形势,特别是参与全球治理与经济合作的需求,我国在战略调整和制度准备上仍显不足。

一是新形势下亟须新的全球定位和战略调整。一个国家的国际战略定位,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外部环境走势、自身实力变化和战略目标选择。我国对外开放时间不长,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的经验不足,所需的理论准备更不充分。在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后,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如何把握国内外新形势、准确界定全球战略定位,对我国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我国提升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必须面对的重大考验。

二是我国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与实力大幅提升的矛盾。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由于国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综合实力仍有待提高,在解决全球性议题和对外谈判中仍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寻求差别待遇,对外宣传也缺乏统一认识和策略引导。这一矛盾,已引发国外诸多不理解,认为中国没有承担应有的国际责任,在国际谈判中有时也难以寻找到真正的 “盟友”,影响不容忽视。

三是实施高标准自由化的制度准备不足,国内对进一步开放缺乏足够信心和经验。从全球贸易投资规则走向看,自由化标准日益提高、涵盖范围不断拓展。中国已签订自贸协议的重点是降低商品关税和促进服务贸易,基本未涉及投资自由化,更很少涉及劳工、竞争政策和环境保护等 “新议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关税在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经济体财政收入中的作用日益减弱,是影响财政收入很小的税种。但海关征税仍是我国中央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之一,如果将关税收入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进口环节税都考虑在内,年度海关税收在中央财政收入占比基本保持在三成左右。为此,相关部门认为,涉及关税减免的FTA协议或信息产品协议(ITA)的扩围谈判,不仅会冲击我国相关产业,还必将大大影响中央财政实力。

四是对外谈判部门授权小、协调效率较低。签署高标准FTA协定,对于成员国市场开放具有全局性意义和较高的制度变革要求。为加快推进FTA谈判取得成果,各国政府给予负责对外FTA谈判通商部门较大授权。例如,朴槿惠就职后进行了机构调整,新的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在谈判中可更好地反映产业界意愿、照顾各方利益权衡,并通过主管机构简化、职责更加明确,进一步提升谈判效率。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USTR)的相关制度设计,也有助于其对外谈判能力和效率的显著提升。相比之下,我国现有参与全球治理和FTA谈判的协调机制层级低、效率不高,国内部门意见不一、受冲击产业阻力明显,均成为阻碍涉外谈判进程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外部因素干扰不断,不确定性与压力显著增强

一是意识形态和经济管理体制不同带来的影响。由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上的差异使得有些国家刻意将中国排除在“志同道合”者之外,在制度性安排上存在对中国一定程度的不信任。根据美国传统基金会每年发布的世界各国 “经济自由度指数 ”报告,2008年中国仍属于自由度不充分的第三类国家,2014年最新自由度指数排全球第137位。

二是希望中国按国际规则行事、对中国快速崛起加以遏制。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实力提升,大大超出世界各国的预期。在分享中国发展机遇的同时,不少国家希望中国能够成为全球经贸规则的遵守者、建设者,最担心的是中国强大造成对既有世界经贸规则和体系的冲击、对未来规则制定主导权的争夺。可以说,遏制中国、制衡中国的意图,在发达国家和周边发展中国家都一定程度的存在。

三是发达国家维护自身利益和主导权。鉴于危机后世界经济格局和实力对比发生巨大变化,发达国家一方面将促进全球经济复苏的国际责任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挤压新兴大国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希望在国际事务中维持其领导力,通过影响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制定,维护其全球利益。

四是其他国家FTA战略存在变数。本世纪初,在各国刚制定FTA战略时,中国都不是其战略重点或优先选择的对象。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不少国家做出战略调整,日益重视与中国进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制度性安排。但受制于大国影响、一体化安排(如TPP)的进展和其他非经济因素,有些尚处于艰难抉择的状态,对我国推进FTA战略的影响不容小觑。例如,日韩不断进行FTA战略调整,加拿大在是否开启中加FTA谈判上也摇摆不定,尤其因对美经济依赖度高、政治关系密切而十分顾及美国态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