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开门整改,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中共宿迁市人民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予以公示。
中共宿迁市人民政府党组
2014年9月15日
中共宿迁市人民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一、着力解决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政绩观和发展观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树立科学发展导向和正确政绩理念。加强对市委提出的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的研究,深化对科学发展理念的认识,带头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速度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更加注重以质量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理念,正确对待权力和名誉,以实事求是态度、求真务实作风,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坚决摒弃弄虚作假、重形式轻实效、盲目上项目造典型等急功近利行为,努力创造实实在在、不含水分、经得起检验的实绩。二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设置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各地择优选择1—2个具有可持续发展与高效益特点的主导产业加以重点突破,以差别化的产业规划引导打造永不转移的产业基地。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集成政策支持光电、新材料、智能电网、高性能复合材料、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等六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1—2个在苏北有位次、在全省有影响的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酿酒食品、纺织服装、林木加工、机械电子等四大传统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链高端攀升,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培育绿色建材、白色家电等先导产业,致力于在产业转型上实现“弯道超车”,形成产业高端化、企业高新化、产品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产业体系。三是坚持环保优先战略。以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市为目标,坚决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干部生态环境实绩公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调节、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五项制度”,着力构建绿色发展、人居环境、生态文化、环境监管、组织保障“五大体系”,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4年底前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牵头领导:市政府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于2014年底前创建成功,其他常态化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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