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人民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公示(5)

宿迁人民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公示(5)

摘要:为实施开门整改,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中共宿迁市人民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予以公示。

8.针对机关效能建设抓得不紧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抓紧出台我市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整合全市政务服务资源。以实体大厅和虚拟大厅相结合的模式,加快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热线、效能监察、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努力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对未进驻或不宜进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建立政务服务分中心,实现名称标识、电子监察、服务规范、监督考核“四个统一”。三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抓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对上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项目和上级新下放项目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评估等行政审批事项。稳妥推进并联审批扩项目、扩主体、扩层次,能并联的项目坚决并联,不能并联的探索推行串联审批及“群众提供资料、政府帮办代办”机制。深化“四证(照)一体”改革,研究探索“多证(照)一体”改革,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二手房转移登记等并联办理方式,探索房地产领域开发项目按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阶段分别由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牵头的并联加串联审批办理方式,推行前期介入、联合会办、并行审查。四是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和干部的监督,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效率不高、作风不正等问题坚决予以批评制止。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整治“中层梗阻”和各类“慵懒散”现象,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纵容。五是创新考评体系。加强过程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提升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建立民意评议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或中介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实现个人评价、舆论评价和权威评价的和谐统一,促进政务透明。依托“@宿迁之声”、“网上宿迁”和窗口服务评价等平台,完善满意度民意调查评议项目,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立体”式日常动态评议评价,切实提升机关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效能,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牵头领导:王天琦、吕德明、薛永干。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宿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于2014年9月底前出台,其他常态化坚持。

9.针对对基层指导缺位越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范围内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创新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把关和监督,定期深入县区开展调研指导,既帮助县区把好决策“关口”,又帮助县区解决发展难题。指导县区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项目的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风险评估,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或实施2年以上的,及时开展后评估工作,对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二是理顺与基层的权责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权范围,找准职能定位,理顺与基层管理权限关系,在指导基层工作时,突出县区主体地位,避免出现“一竿子插到底”的越权越位现象,防止影响县区主体积极性。按照“规划权上收、管理权下放”的思路,积极推进中心城市管理主体权责调整,形成权责一致、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

牵头领导:市政府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综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坚持。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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