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

河南: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

摘要:加强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夯实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针对河南“官本位”思想观念积淀深厚、“人治”社会心理及行为习惯影响深远、人情关系妨碍政策法规公正实施、德法不兼容现象时有发生等不良因素的干扰,全省各地在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中,应注重以法制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靠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

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总体上应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明确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根本任务和前进方向,以文明河南、平安河南建设为活动载体,以法德并举、标本兼治为方式方法,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培育社会组织、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为实践途径,以巩固基层基础为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转变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确保全省人民安居乐业,促进中原社会良性运行。

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以文明河南建设、平安河南建设为活动载体。通过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全省社会和谐发展奠定群众思想道德基础;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通过深化社会改革建章立制和秉持公正,做好群众信访稳定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培育社会组织、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为实践途径。一是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更好发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等基本职能,确保社会运行规则公平正义和社会生活健康有序。二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赋予社会组织更多发展空间,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各方面更好发挥作用。三是广泛而又深入地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人性化、动态化、扁平化、精细化、多元化、长效化水平。

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以巩固基层基础为工作重点。通过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在党群融通、政社互动的基层民主运行过程中实现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的高度统一。通过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矛盾预防和调解化解机制、基层群众服务网络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等合理制度安排,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将管理目标内化于居民内心,巩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群众基础。

推进河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全省社会治理水平,必须深刻领会近年来中央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且密切联系河南实际,从以下方面着手做出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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