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 (2)

河南: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 (2)

摘要:加强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夯实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针对河南“官本位”思想观念积淀深厚、“人治”社会心理及行为习惯影响深远、人情关系妨碍政策法规公正实施、德法不兼容现象时有发生等不良因素的干扰,全省各地在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中,应注重以法制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靠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

寓解决民生突出问题于创新社会治理活动之中。针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突出问题积累较多的现况,着力于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化提供,社会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运作。一是优化社会结构和完善社会政策,确保发展资源和机会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合理的配置;二是深入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就业、医疗、养老、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民生建设,让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广大人民群众;三是以网格化和信息化为载体,将所有人、地、事、物、组织分类分层纳入服务管理体系及信息化系统,致使服务管理便捷入微且科学精细。

加强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夯实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针对河南“官本位”思想观念积淀深厚、“人治”社会心理及行为习惯影响深远、人情关系妨碍政策法规公正实施、德法不兼容现象时有发生等不良因素的干扰,全省各地在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中,应注重以法制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靠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尤其是应格外注重在创新社会治理活动中克服为官不作为或胡作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人治”思维定式及行为习惯,真正做到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和促进社会公平。

加快组织队伍建设,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一是组建社会工作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协调群体利益关系等柔性治理方面进行协调、统筹、规划、组织、调控、监管等,促使社会治理有序有效运行。二是为社会组织增量提质创造必要条件,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其中包括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精心建构和大力扶持枢纽型社会组织。三是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及志愿人员队伍,通过他们将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末端,让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服务管理的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实处。

着力消除社会治理的“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一是通过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改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以及依托以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为标杆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实现社区服务治理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全程有效监管,更大幅度提升全省城乡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适时提高虚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强化网络安全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网络舆情检测和引导机制、落实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网络监管队伍建设等,有效破解网络社会治理难题。四是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过程中,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留守人口居多的农村社区等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强化其工作意识,加大其工作力度,扩展其工作范围。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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