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8月25日《财经》杂志)
央企高管薪酬直降七成,最高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倘若《财经》杂志曝出的这则猛料属实,无疑将是这么多年以来,针对老生常谈的央企薪酬问题,举措最为有力、决心最为坚定的改革动作。回首过往,关于央企高管薪酬,相关文件多如牛毛,只可惜大多都是“国企领导不得擅定自己薪酬”之类务虚的内容;这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特别研究国企薪酬改革,显然给了公众不一样的期待。
央企高管薪酬之所以备受抱怨,除了的确高得令人咋舌之外,相当程度上更是高管自定薪酬,自己就可以决定给自己发多少钱。作为国企,高管薪酬该不该被严格管理呢?当然应该。金融危机时,美国奥巴马政府宣布“接受政府救援的华尔街高管年薪上限50万美元”。人家只是接受政府援助就要限薪,而我们整个企业都是全民股东所有。高管巨额薪酬无异于对国资的瓜分,是另一种“掌勺者自肥”。过低的红利上缴比例与过高的高管薪酬支出,形成了不正常的鲜明对比;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语境下,如此不正常的现象需要得到强力扭转。
我们时常感到困惑:央企和地方国企的高管们,究竟是商人还是官员?若是政府官员,凭什么享受职业经理人的天价薪酬?若是职业经理人,为何缺少真正市场化的选拔机制,凭什么仍然享受种种体制内的官员福利待遇?政府官员却拿着华尔街的高薪,职业经理人却享受着体制内的一切;亦官亦商的特殊身份,让国企高管成为一种特殊的岗位。以至于,在某些地方,高层官员在即将退休前被派到企业任职,已成习惯性做法,因为“企业的待遇比政府好,让这些高级公务员得些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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