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珠江-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

广西:加强珠江-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

摘要:建议经济带各级政府坚持信息共享的原则,在资源利用、流域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打破行政壁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环境监控、监测和应急处置系统以及环境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为联防联控、快速反应提供技术支撑,共同携手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百姓和粤港澳饮用水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提升经济带环境品质。

3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若干对策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亊业,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生态是广西的品牌、是广西的名片。实施我区“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建设好、保护好西江经济带生态,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支撑,需要采取以下相关对策。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西江经济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一是重点提升决策层的生态理念和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议建立生态建设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将经济带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离任审计范围,强化生态责任意识。二是环评制度优先。建议建立完善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生态环境破坏。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生态理念、生态意识的宣传教育,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文化教育科普示范基地,普及生态知识,推广生态环境文化。

率先划定生态红线,打造生态屏障。珠江-西江经济带具有十分丰富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生态优势,建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规划》要求,率先划定生态红线,严守生态红线。一是建议将经济带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划定“生态红线”区,强化对其环境监管和保护,促进经济带生态系统结构和生态服务功能的恢复和改善;国土部门重点研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林业部门重点研究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等四条红线;水利部门重点研究出台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的“三条红线”实施细则。二是使红线真正成为“铁线”。对新划定没有法律保障的红线,要尽快制定与红线性质相适宜的地方性法规,为严守生态红线建章立制。在红线面前,任何开发和建设项目都要止步。三是稳步实施一系列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创新开展“清洁西江我先行”、“绿满西江”、“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等行动,统筹规划沿江两岸生态景观与旅游景观,发动沿江两岸群众种植竹子等生态林,打造两岸绿色旅游新廊道,高度重视流域内可能出现的生态危机。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布局经济带产业。一是尽快启动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流域内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区域产业发展规模提供科学依据,尽快建立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预警系统,在上项目、做决策时,进行资源环境承载力风险评估,为规划实施提供有效的科学预警。二是创新产业政策,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尽早出台生态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保护区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使得他们能够安居乐业,以生态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助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施生态产业化战略,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循环农业、现代林业园区、现代渔业园区、生态型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议设立政府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发展资金,重点扶持新兴产业。三是合理利用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科学优化配置水电、航运、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建立上下游水资源综合调度运用机制,研究制定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上下游地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社会合作机制,利用民间组织对生态资源、水资源进行有效补偿。建议争取国家将西江流域列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尽快制订出台跨省流域调水的市场补偿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珠江上游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设立生态补偿公益基金,组织和协调建立流域上下游之间生态补偿的产业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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